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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颁证
 
来源:拉萨晚报 作者:群宗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6月16日,我市举行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授牌暨第五批市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认定证书颁发仪式,擦擦制作技艺传承人尼玛杰布等40人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市非遗办工作人员洛桑介绍,经过县(区)申报、专家初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此次拉萨市人民政府新公布了40名市级传承人。目前,全市拥有167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入选人类保护名录1项,国家级保护名录20项,省级31项,市级65项,县级50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达221名。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自治区级35名,市级85名,县级89名。

  “为加强非遗传承人管理,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7年,我市对非遗传承人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了解一年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收徒情况。今年开始,市文化局对市级传承人统一颁发了认定证书和传承人荣誉徽章,使传承人感受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荣誉,激励他们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积极性。”洛桑说。

  近年来,我市“当吉仁”赛马会、协荣仲孜、纳如谐庆、尼木藏香制作技艺、矿物质颜料技艺、拉萨堆秀唐卡制作技艺、俊巴皮具制作技艺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得到了保护资金。同时,拉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享受到了传承人补助经费,其中国家级每人每年2万元,自治区级每人每年1万元。特别是为提高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性,自2014年开始,我市设立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并随国家和自治区传承人补助的提高,2017年,市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5000元。此外,尼木、当雄等部分县(区)为本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了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传习补助。一大批代表性项目得以有效保护,解决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起到了全社会关心重视非遗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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