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拉萨市人大常委会编制完成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审议修订地方性法规2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项工作视察、调研11次,完成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9个,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个、专项报告2个,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件,参与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调研18次,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议、决定7个……这份恪尽职守的答卷中饱含为民履职的情怀:立法更加民主科学,监督更加注重实效,代表履职更加反映民情。
回首2017年工作,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发挥作用,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工作作用转化为实际成果和成效。
坚持质量优先 科学民主立法
立法,向来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拉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恪守立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人大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地方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立法、慎立多修、立改废并举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拉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7—2021年五年立法规划》和5个年度立法计划,确立立法项目16件,涵盖法治体系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充分考虑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的关系,处理好立法前瞻性与适用性的关系,实现好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的统一,确定了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的总体格局。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立法法》要求,及时修订《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在充分借鉴内地人大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立法工作实践,通过调研论证研究,进一步完善了立法环节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重点规范了地方立法立项的标准、条件、程序,突出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充实人代会立法的内容,整合立法力量和途径,为立法的有序推进和法规质量的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
《拉萨市村庄规划条例》作为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经过调研、起草、论证,完成了法规的初次审议。常委会秉持审慎的态度,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为确保出台法规全覆盖、立得住,务求所立法规能够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研究决定将《条例》(草案)推迟到2018年出台,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指出的问题,及时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开展清理,把《拉萨市拉鲁湿地管理条例》纳入2018年立法修订计划。
以问题为导向 增强监督实效
拉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民生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推动了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率先在全区市地制定了《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报市委批转执行。规定了12个方面的讨论决定事项和11个方面作出决议决定的条款,推动了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
坚持围绕中心,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依法听取和审议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预算约束和绩效评估,增强了计划、预算执行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国有资产经营和国有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整改要求。
坚持关注民生,强化民生监督。聚焦学前教育,监督和支持加快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不断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聚焦卫生健康,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健康拉萨”战略目标的落实;聚焦创业创新,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政府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和针对性……
坚持依法治市,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所有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就职宣誓仪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加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对《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以及检查《西藏自治区邮政条例》《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拉萨市的实施情况,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派员旁听重点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愿望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专项调研,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的落实,推进司法制度完善。开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专项调研,推动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履职服务 提升履职实效
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常委会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各项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保证代表执行职务,确保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各项决策议案报告,组织代表90余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和专项检查,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确保代表知政知情权。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130名代表分层次和级次参加培训班学习。为切实激活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保障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办法(试行)》,切实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按照区市党委的工作安排和上级人大的要求,完成了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推荐、审查、选举和拉萨市监察委员会的选举任务。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建设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从交办、办理、督办环节采取措施,综合运用代表参与督办、经常性督办、专项督办等方式,保证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见成效。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尤其二次会议以来,共办理各类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233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落实率达到75.96%。2017年,常委会配合自治区人大对5件重点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制定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的机制,针对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安全等7件重点建议开展了现场督办、专人督办、面对面答复等,得到代表充分肯定。按照“六有”要求,在全市创建三级“人大代表之家”72个,覆盖率达到97.3%。
回首一年历程,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频现;展望未来前景,为民尽责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带着人民的重托,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开拓进取,为实现拉萨新的发展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