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26日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小康拉萨”专题学习2018年第八次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召开。会议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掌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准确把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大力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推进美丽拉萨建设。
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白玛旺堆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市领导果果、胡洪、庄红翔、袁训旺、王念东、占堆、暴剑、马军、阿努次仁、王家民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关于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中学习时就《共产党宣言》及其时代意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吴英杰书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
会上,暴剑和城关区、墨竹工卡县、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白玛旺堆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成效最好的时期,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工作奠定了基础、增强了信心。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坚持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坚持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共赢全球观,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白玛旺堆要求,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解决等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二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创新形势、丰富载体,大力宣传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五大体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完善产业发展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引进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项目。要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文化和谐型、成果共享型特色产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经济体系,推动拉萨特色产业走上绿色发展道路。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等绿色出行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四要筑牢宗旨意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专项行,深入推进国土绿化、“绿色围城”等工程,多措并举,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五要着力深化改革,用最严格的生态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完善资源资产管控制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构建绿色考核体系。六要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保障水平。要持续推进环保各项措施深化落实,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七要强化环保队伍建设。要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现有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针对环保人才不足等问题,积极补充储配与当前任务相适应的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八要及时筹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结合拉萨实际,做好前期基础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做好顶层设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地级领导同志,以及各县(区)、市(中)直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