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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严控车辆尾气排放
 
来源:拉萨日报 作者:孙开远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印发〈全区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2017年,拉萨市共检查货车1279辆,处罚冒黑烟尾气不达标车辆共274辆。2018年,拉萨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重点针对柴油货车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

  今年1至4月,市环保、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共检查柴油货车496辆,不透光烟度计检测43辆,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不合格车辆24辆,严厉打击尾气不合格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环保、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日常路检中,公安交警和环保执法人员以目测法查看车辆尾气情况,并采用不透光烟度计对疑似超标车辆进行尾气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定违法行为。同时,联合检查组还对拉萨康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西藏恒星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西藏宏发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等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情况,对检验机构操作不规范、取样不合规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相关企业限期全面整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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