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市公安机关第二届“最美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这标志着由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共同主办的市公安机关第二届“最美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市公安机关“最美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每四年开展一次,评选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第二届“最美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将通过组织推荐、实地寻找和群众推荐三种方式进行,首先在全市范围内选出30名“最美人民警察”候选人。30名“最美人民警察”候选人确定后,将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凡被群众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集候选人的感人故事,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宣传,并将在拉萨文明网、拉萨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平安拉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开设专栏,全方位连续刊载播放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此期间,广大群众可在各大新媒体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5:3:2的比例进行计票,即评审领导小组评分占50%,新闻媒体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占总分的30%,群众网络投票分数占总分的20%,并根据得票多少,最终评定10名“最美人民警察”人选。
此次活动的评选条件,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更多地突出评选对象的综合素质、群众公认性和专业性典范等,以确保最终评选出来的10名“最美人民警察”经得住组织的考验、群众的认可和实践的检验。此外,在评选程序上,将通过启动、推荐申报、初步评审、宣传投票、表彰奖励以及巡回宣讲六个阶段分步组织实施。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和市文明办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