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的精神,并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藏历火鸡新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17年藏历火鸡新年放假调休7天。即:2月26日(星期日)至3月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2月25日(星期六)、3月5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