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城关区纪委制定《城关区纪委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同办案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该《意见》明确坚持纪委与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沟通顺畅、力量互借的工作模式。
协作办案范围,即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纪委与政法机关成立办案协调小组,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通报案件查办情况,研究查办案件协助配合问题,提出争议案件处理意见,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双方在协作办案中的权利义务、主要职责、任务分工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案件及时有效查处,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