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拉萨市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和自治区党委试点工作小组制定的“施工图”,以筹划准备为重要基础,以转隶挂牌为重要节点,以深度融合为重要抓手,走稳“坚持党委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注重人岗相适、全面履行职责”四步,有力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党委领导 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拉萨市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市委强化政治担当,站位全局谋划,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玛旺堆亲自挂帅,全力抓、负总责,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小组会、专题推进会,适时研究改革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做到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确保全过程挂帅、各环节把关、全方位领导。各县区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亲自协调解决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组建挂牌等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符合要求,不跑偏、不走样。
加强顶层设计 全力推进统筹协调
拉萨市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审慎稳妥推进,及时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抓紧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改什么”和“怎么改”的问题,使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具体、忙而有序。坚持转隶在前、组建在后,对涉转机构现有编制、人员配备、资产设备情况深入调研摸底,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必用,确保政治上过得硬、廉洁上无瑕疵,把好转隶人员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在区、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把关下,市县两级监委平稳快速、依规合法完成挂牌组建,全部实现编制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步迈得稳、站得实。拉萨市共接收转隶编制99名、转隶人员52人,其中市纪委监委接收市检察院转隶编制39名、转隶人员23人;市县两级检察院共移交线索8件。
注重人岗相适 大力促进高效融合
坚持理念先行,在深度融合中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使反腐败“铁拳”攥得更紧、发力更准。针对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分别举办2期专题培训,凝聚改革共识。转隶后,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负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以感情融合促进工作融合,真正达到“编制转、人员转、人心转”的改革效果。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因事择人、结构搭配、优势互补等原则,将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混合编成,推动全体干部在实践互动中深度融合。增设2个执纪审查部门,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审查部门、执纪审理部门力量,以新老搭配、交叉搭配的方式,把熟悉执纪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骨干充实到审理部门,配备一线执纪人员36名,占纪委监委全体人员的54.5%。
全面履行职责 竭力实现高效运转
坚持以完成转隶组建挂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为新起点,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改革试点作为“修复生态、培植土壤”的重要抓手,不松劲、再出发,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纪法衔接,实现从量的聚合到质的融变,产生“1+1>2”的综合效果,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彰显改革成果。按照党章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全国人大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要求,积极借鉴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成功经验,探索建立纪委、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结合拉萨实际制定《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 拉萨市监察委员会执纪审查规范卷》,从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查、立案调查、留置措施、案件移送等方面,为12项措施77个流程的准确适用提供依据和标准。